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4日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国勇主任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践行“乐亭发展、人大尽责”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效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对标“四个机关”定位,加强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持续深化“强职责、提素质、出精品、促提升”活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强县美丽乐亭,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乐亭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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