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兵、程兵、赵文忠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县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县幼儿园建设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局等3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职,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指出,民事诉讼法是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国家规定处理民事审判程序的法律,贯彻实施好民事诉讼法,对保障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司法机关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依法受理民事诉讼,不断提高诉讼质效,切实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着力在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推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履行好民事审判职能,努力为建设沿海强县美丽乐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期盼,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民生之基。要围绕全面提升乐亭教育发展水平三年行动,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多措推动幼儿教育普惠性发展,进一步规范幼儿教育管理,强化师资建设,均衡推进城乡教育发展,提供更加公平和更有质量的教育,努力让孩子们“好上学”“上好学”。会议还对人大常委会下阶段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
县委常委、副县长石井满,县法院院长姚凌峰、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世新,县监委、县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特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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