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乐亭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会峰任组长,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分为前期准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等三个阶段。在组织开展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相关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于6月21日深入到绿昕农业园区、刘美实业有限公司、富强街农贸市场、夏日超市、聚庭阁饭店、大福食用油厂、六和馨美滋食品有限公司、高平中学学生食堂等8家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最后听取了县政府的专题汇报,并进行了总结评议。
检查组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充分肯定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一是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和人员配备;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有效督促了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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