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4日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青院长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按照县委总体部署要求,精准服务大局,依法惩治犯罪,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强县美丽乐亭,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乐亭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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