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4月20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艳红带队,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政府贯彻执行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政府及教育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新戴河初中、三小、一小、大黑坨小学和姜各庄初中等地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实施德育教育和校园规划、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并就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执法检查组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原则,调整投入并举,推进义务教育办学资源均衡配置。二是优化整合农村学校教育资源,按照“乡村小学向中心校聚集,乡村初中向寄宿制发展”的思路,科学规划缩小差异。三是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促进教师全县范围交流。四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多措并举,加强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传染病疫情防控等全程动态监管,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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