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九号)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王学兵、苗建国、徐少坚、宋敬武、李大海、王继勇、周永红、吴学敏、马志英的辞职申请,经过审议表决,决定接受王学兵、苗建国、徐少坚、宋敬武、李大海、王继勇、周永红、吴学敏、马志英辞去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自会议通过之日起终止。王学兵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及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应终止。徐少坚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宋敬武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大海、王继勇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周永红、吴学敏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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