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4日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青院长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强县美丽乐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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